商朝又称“殷商”,那为什么叫殷商?
那是因为这个伟大的君主。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这句话很熟悉吧,那它来自于哪儿呢?
也是因为这个人,他的名字叫:"盘庚"
商朝君主盘庚是一位搬家达人,他带着他的部下和子民,把都城从今天山东的曲阜,迁到了殷,也就是河南安阳,奠定了商朝后来昌盛的基础。
盘庚,甲骨文作般庚,生卒年不详,子姓,名旬 ,商王祖丁之子,阳甲之弟,商朝第十九位君主。
阳甲死后,盘庚继位,是商朝一位很有作为的君主。他为了改变当时社会不安定的局面,决心再一次迁都,搬迁到殷(今河南安阳),史称“盘庚迁殷”。盘庚迁殷后,整顿商朝的政治,发展经济,使衰落的商朝出现复兴的局面。盘庚病死后葬于殷。
一、人物生平
1、继承王位
商朝自商王仲丁以后,国势逐渐衰落。当时废弃嫡长子继位制度,常拥立诸兄弟和他们的儿子继位,他们常争夺继承权,造成商朝九代混乱,诸侯都不来朝见,史称九世之乱。
盘庚的父亲是商王祖丁。祖丁死后,祖丁叔父商王沃甲之子南庚继承王位。南庚死后,祖丁之子、盘庚的哥哥阳甲继承王位。阳甲统治期间,商朝国势继续衰落。阳甲死后,盘庚继承王位。
2、两次迁都
盘庚即位之初,商朝国都位于黄河以北的奄(今山东曲阜)。约公元前1300年,盘庚决定渡河南下,迁到商汤的故地亳(今河南商丘)定居。当时商朝已经五次迁都,朝廷居无定所。因此民众相互慨叹,都发怨言,不想搬迁。
盘庚于是晓谕诸侯和大臣说:“从前,先王成汤和你们祖先共同平定天下,一切法则都能遵循。舍弃这些好的法则,而不努力实行,凭什么成就德政呢?”。于是渡黄河南下,迁都于亳(今河南商丘)。
后来盘庚又迁都于殷,史称“盘庚迁殷”。盘庚迁殷后,推行商汤的政令,从此百姓安宁,商朝国势再度振兴。故后世称商朝为“殷”或“殷商”。

3、百姓思念
由于盘庚遵循商汤的德政,所以诸侯都来朝见盘庚。盘庚死后,葬于殷(今河南安阳),由其弟小辛继承王位。小辛即位后,商朝再度衰败。百姓思念盘庚德行,于是写作《盘庚》三篇。
二、为政举措
迁都于殷
盘庚即位时,商朝经过九世之乱 ,政治腐败,贵族奢侈,王室内争激烈,阶级矛盾尖锐,加上天灾频繁,盘庚是位能干的君主,他为了改变当时社会不安定的局面,决心再一次迁都。可是大多数贵族贪图安逸,都不愿意搬迁。一部分有势力的贵族还煽动平民起来反对,闹得很厉害。
商汤建立商朝时,最早的国都在亳(今河南商丘谷熟镇西南)。在此后三百年当中,都城一共搬迁五次。 这是因为王族内部经常争夺王位,发生内乱;再加上黄河下游常常闹水灾。有一次发大水,把都城全淹没,所以就不得不搬家。
盘庚面对强大的反对势力,并没有动摇迁都的决心。他把反对迁都的贵族找来,耐心地劝说他们。当他得知殷(当时称北蒙,即今河南安阳)一带土肥水美,山林有虎、熊等兽,水里有鱼虾时,就决心到此来发展。为了动员迁都,他曾发表一个重要的演讲。“星火燎原”一词即由此次演讲内容凝练而成。贵族们竭力反对迁都,盘庚就发布文告,严厉命令他们服从。终于,马萧萧,车辚辚,他率众西渡黄河来到殷,史称“盘庚迁殷”。
迁到殷后,他以强硬手段制止贵族们搬回旧都的企图。他还提倡节俭,改良风气,减轻剥削,终于安定局面。
三、个人作品
盘庚作有《盘庚》三篇,即保存于今文《尚书》中的《盘庚》三篇。
盘庚为什么要迁都呢?
关于盘庚迁都的原因,自古以来有很多种说法,有的说是为了改风水,有的说是为了躲洪水,难道盘庚,如此大张旗鼓的迁都,真的只是为了风水或者洪水吗?
1、“九世之乱”
盘庚是商代第二十位君王,他继位之初,商王朝已经发生了严重的“九世之乱”,原本生产资料及生产水平就极其低下的王朝,由于多位统治者都没能很好的治理王朝,接连出现了挥霍无度,严重奴役劳苦百姓,使得在盘庚接班的时候,王朝的统治出现了极其严重的危机。盘庚继位以后,最为急切的问题就是都城迁移问题。由于商王朝经历了多次大水袭击,原都城以及农业都遭受了极其严重的损害,并且已经威胁到最为重要的政治稳定。
盘庚的继位,就在这个商朝生死存亡的时刻。面对这样一个混乱又麻烦的局面,他该如何坐稳江山,乃至恢复商朝的权威,这是命运赋予他的一次巨大的挑战。若是失败,必然万劫不复。

2、 一场精彩的动员大会
盘庚是个聪明人,他很快就找到了现状的主要矛盾——那就是贵族权力的膨胀。如果想要振兴国家,就要压制贵族的权力。
怎么办呢?他想起了祖宗们的老做法:迁都。
当他得知河南安阳一带土肥水美,山林有虎、熊等兽,水里有鱼虾时,就决心到此来发展。为了动员迁都,他曾发表一个重要的演讲。“星火燎原”一词即由此次演讲内容凝练而成。贵族们竭力反对迁都,盘庚就发布文告,严厉命令他们服从。终于,在经历了几个月的浩荡迁移,他率众西渡黄河,来到了安阳,在此建立了后来在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殷商”,史称“盘庚迁殷”。
先前的商王,迁都是为了避开水患还是有政治需求,现在已经无从知晓,但每次迁都,都会造就一帮新势力,同时让旧贵族的实力大为受损。旧贵族们在之前的都城,已经积累了很多的财富,家大业大,又有权有势,但只要一迁都,这些好处就会逐渐化为乌有。毕竟到了新环境,要另起炉灶,旧贵族们往往会失去先前的优势。
因此,迁都不仅仅是换个地方当大王,更可以成为一个彰显王权的幌子,对贵族进行一次筛选和考验。
对于盘庚的迁都提议,不少贵族跳出来反对。为了说服这些反对派,盘庚发表了讲话。从讲话中,能看出盘庚的演讲能力和领导才能。
盘庚的讲话都记载在《尚书》之中。在迁都之前,他先发表了一段超长的动员词,大致的内容就是让臣民们跳出舒适圈,不要沉迷享乐,抗拒搬家。但在言辞上,他是恩威并施,既有好言好语,也有严厉的措辞。
第一次演讲:
盘庚认为统治好民众,就是要与其共享欢乐与康宁,“承汝俾汝,惟喜康共”,他还要求贵戚旧族也要摒弃私心,给人民施以实惠。在选拔与任用官吏的时候,盘庚也以能否养护民众为取舍标准。“朕不肩好货,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对于那些聚敛财宝的人,一概斥用,而对于爱护民众之人,则给予重用。他对官吏总的要求就是“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要求官吏不能聚敛财宝,而要永怀一颗爱民之心,向民众布施恩德。作为一代商王,盘庚深谋远虑,完成了商都最重要的一次迁徙。
第二次演讲。
盘庚面对强大的反对势力,并没有动摇迁都的决心。他把反对迁都的贵族找来,耐心地劝说他们:“我要你们搬迁,是为了想安定我们的国家。你们不但不谅解我的苦心,反而发生无谓的惊慌。你们想要改变我的主意,这是办不到的。”商汤建立商朝的时候,最早的国都在亳(今天的河南商丘)。在以后三百年当中,都城一共搬迁了五次。这是因为王族内部经常争夺王位,发生内乱;再加上黄河下游常常闹水灾。有一次发大水,把都城全淹了,就不得不搬家,这一次盘庚下定了极其坚决而又毫不留有余地的决心,在他的心里,如有半点妥协、退让、犹豫,都可能造成王朝的灭顶之灾,只有坚定不移将都城迁移,在国家都城问题上进行彻底改革,才能挽救岌岌可危的王朝。
在讲话中严厉地批评了大臣们庸于职守,没有把自己的深远用意传达给百姓,以至于造成人心浮动的局面。并且严肃地 指出,如果继续这样不负责任,就会耽误耕种导致粮食无收,这在农耕社会是很严重的后果。盘庚很生气地说:而这样的后果完全是你们咎由自取,和我盘庚毫无关系。
3 、披着神权外衣的王权
盘庚迁往的地方,是商朝梦开始的地方——西亳。这里是商朝始祖契的都城,后来商汤在这里集合诸侯,消灭夏朝,夺得天下。可以说,商朝几个重要的拐点,都是在这里发生。
盘庚将新的都城定在这个地方,不能说没有私心,更不能说没有野心,迁都后,盘庚就激动地表示“肆上帝,将复我,高祖之德”,他有预感,自己将复兴先王的伟业,成为下一个了不起的君王。
现在回过头来看盘庚迁都,他一开始对子民再三强调,这是神明的旨意。因为商朝人很迷信,人人都崇尚巫术,凡事都要占卜算卦,看神仙旨意。盘庚强调神的旨意,就是给自己的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
但奇怪的是,在后来的动员令中,他就很少提及神意了,反而大段大段地劝说着手下,或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或是威逼利诱,都是讲的权力分配,内部稳定问题了。在当时的语境下,你可以认为,这就是王权凌驾于神权之上。
盘庚迁都,是一次王权的胜利,宣告着商朝王权与神权在权重关系中的转变。盘庚之前,商王的名号通常与部落图腾、太阳崇拜有关。而从盘庚的孙辈武丁开始,就出现了文、武、康这类与人文道德有关的字样。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权力上层中,神权已经退居到二线了。至于求神问卦,也渐渐地是从“必须要”,变成了“可以要”,最后是“可以不要”。
卦象虽有吉凶,但如何抉择,全靠人心。盘庚的这次迁都,表面上是一次具有迷信色彩的集体活动,但实际上,更像是披着神权外衣,来加强自己王权的过程。
通过迁都,他不仅重新稳固了自己的地位,也让商朝重新找回了当初的强势。不仅如此,他的迁都对整个社会风气的转变,都有着划时代的意义。等到局势稳定,混乱的政治秩序也结束了,盘庚的后代逐渐开始了正常的父死子继,一切都走上了正轨。
作为中华民族率先举起“改革”大旗的盘庚,引领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历史进程,加快了文明进程,是这位改革的急先锋用强大的自信心和精神战斗力征服了那些强烈反对改革的利益集团,盘庚的出发点是维护整个王朝的正常运转,考虑的是广大和一切人的真正利益,那些反对迁都改革的都是些目光短浅,自私自利的小集团和小气候。
盘庚是中华民族早期政治系统中对改革问题认识非常深刻的一个政治家,他秉着为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其坚强的信息,踏实的工作办法,合理的工作步伐,成功的进行了一次卓有成效,影响深远的改革,这个改革的伟大旗手,以其饱满的昂扬斗志和精密的工作方法,成功的带领了中华民族的祖先们走向了最初的胜利,在改革艰辛的道路上,注入了鲜活的战斗力,在漆黑的摸索中,是华夏民族第一个给人民带来曙光的人,从星火之光做起,终于将这个伟大的事业做到了“燎原”之势。这不仅是盘庚本人的成功,更是民族的幸福。
